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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帮信罪”,需要知道这些
时间:2023年09月14日   

“帮信罪”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近年来,犯罪低龄化现象突出,大学生缺乏社会阅历又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在利益诱惑面前更容易迷失方向,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一、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的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刑法规定,该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二》)第七条,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实施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行为:(一)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二)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 

二、“帮信罪”常见类型

1、收购、出售、出租“两卡”

什么是涉“两卡”行为?就是指买卖和租赁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两卡”是指:手机卡,包括通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各类手机卡及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各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

犯罪分子收到赃物时为了确保安全,需要先“跑分”洗钱,把钱洗白了才转到自己的账户。所谓“跑分”就是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搭建平台,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工具,将赃款转移的犯罪行为。在准备阶段,“卡农”会通过各种渠道在全国各地收购银行卡,打着““不付出,高回报,轻松套现”等广告语,许多大学生受到“老乡”、校园周边不法分子诱惑,出租、出借“两卡”,沦为犯罪分子“跑分”的工具人。

2、拉群引流诈骗

“引流”是诈骗手段翻新的一种方式,犯罪分子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面对面扫码关注等方式,发送诱导性信息,引导被害人加入犯罪分子的微信、QQ群或其他小程序后,后期由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对被害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你没有参与诈骗,但拉人进微信群的行为给电信诈骗分子提供了帮助,这就已经构成了犯罪。 

三、“帮信罪”面临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帮信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可能面临职业禁止、禁止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帮信罪”被判处刑罚的,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宣告职业禁止;对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

另外,还会有相关行政处罚。已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若这些违法犯罪人员造成他人损害的,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惩戒措施也不可避免。针对银行卡,会有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等措施,不仅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5年内还会被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等;针对手机卡,则会在惩戒期内停止行为人的新入网业务,各基础运营商只保留1个手机号码。 

四、警方提醒

1. 实名办理的银行卡、电话卡只能自己使用,不要因任何理由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
2 .谨慎交友,谨防不法分子利用各种“套路”诱骗误入歧途;
3. 大学生遇到自己不能解决、不能理解的事情一定要多与父母、师长沟通交流,或直接到附近的公安机关咨询;
4.平常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关心社会普遍存在的违法现象,尽量远离不法分子的陷阱,成为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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